上門女婿離婚的孩子歸屬

上門女婿離婚的孩子歸屬
上門女婿離婚的孩子歸屬
上門女婿離婚的孩子撫養權歸屬並沒有特殊規定,孩子的撫養權的確定以有利於孩子成長爲原則,綜合考慮雙方的撫養能力來確定。法院會將孩子判歸更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然後由另一方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