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判給女方小孩的姓可以更改嗎,怎麼規定

小孩判給女方小孩的姓可以更改嗎,怎麼規定
小孩判給女方小孩的姓可以更改嗎,怎麼規定
律師解答
小孩判給女方的,小孩的姓可以更改。更改孩子的姓名,需要和孩子的生父協商一致,並需要有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並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溫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問題,細節、證據不同,答案也會不同,建議諮詢律師,僅需3~15分鐘獲得專業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