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著作權的客體是什麼,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知識產權著作權的客體是什麼,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知識產權著作權的客體是什麼,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
知識產權著作權的客體是作品。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術、建築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視聽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符合作品特徵的其他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