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法刑事責任認定

環境保護法刑事責任認定
環境保護法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的概念在刑法理論中是最根本的概念,但一直都是爭議很大的問題之一,歸納起來有刑事法律義務說、制裁義務實現說、法律禁止責任說、規範認定責任說和國家法律責任說等觀點。這些觀點反映了不同時期人們對刑事責任這一概念的不同認識,每一理論都有其存在的價值。在這些觀點中認爲法律禁止責任說與規範認定責任說較全面深刻更具有說服力。環境刑事責任的法律根據就包括環境犯罪罪過與環境犯罪構成兩方面。環境犯罪罪過指的是包括犯罪主觀方面的故意、過失與動機和目的之類的心理態度,是環境犯罪的主觀根據,以及環境犯罪主體自身的個性心理特徵,如習慣、興趣、氣質、性格、情感等主體心理特質,此外,還應當包括與環境犯罪構成客觀方面緊密聯繫的其他客觀要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