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前戶籍地

入學前戶籍地
對積分入學不懂,請問東莞積分入學戶籍地計劃生育證明是什麼?
1月23日,東莞市教育局發佈了新的《東莞市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意見稿”),當中還附帶了最新的《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2017積分意見稿”),兩份檔案目前均處在公開徵求意見階段。 對象:年滿6至18週歲,有正常學習能力,其父或母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就業或經商並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以及本人均爲我國非東莞市戶籍公民(含香港、澳門戶籍)。 條件:其父或母一方在我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隨遷子女,可以向其父母一方服務地或其父母在我市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的鎮(街道、園區)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透過積分制方式,入讀申請地所在鎮(街道、園區)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或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首次明確了積分入學除了讀公校,還會入讀政府購買了學位的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