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給女方錢可不可以要回

離婚後給女方錢可不可以要回
離婚後給女方錢可不可以要回
可以。但要符合條件才能要回。男方要求返還的只能是彩禮,即男方以給付女方現金或實物的方式締結婚約,目的在於最終成就與女方的婚姻,此部分系屬彩禮,其他男方以紅包形式給付女方家屬的財產屬贈與性質,對該部分男方請求返還時應不予認可。其次,應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爲前提。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