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結婚手續

瑞士結婚手續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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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瑞士結婚手續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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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申請去瑞士結婚的,在國內的一方應當先與使領館預約,去簽署《結婚申請書》。屆時需帶齊的材料爲:
1) 本人有效護照,
2) 本人經領事認證的
- 未婚證明、
- 出生證明、
- 國籍與居住證明,
- 在瑞士一方由其原籍所在地出具的戶籍卡。
在材料有效齊全的情況下,使領館會接受結婚申請,並送交在瑞士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州進行批准,期間可能還會要求在瑞士一方出具個別檔案。
一旦申請獲批准,使領館會通知在國內一方去取簽證,通常這種爲結婚而簽發的簽證有效期爲三至六個月。
在國內一方到達瑞士後,需在此期間與在瑞士的對象完婚,並申請家庭Permit B,此Permit無工作的權利,但在有公司錄用的情況下,日後可以轉爲工作Permit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