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隱私權的侵權責任分析

網絡隱私權的侵權責任分析
網絡隱私權的特點

1、侵權產生的容易性


網絡隱私的載體是具有虛擬性質的網絡,其不可觸摸性導致了私人空間、私人資訊極其容易受到侵犯。網絡的高度開放性、流動性和交互性的特性決定了個人資訊一旦在網絡上傳播,其速度之快、範圍之廣以及任何人攫取之便捷將無法控制,使得侵權變得十分容易,而救濟變得相當困難。


2、侵權主體和手段的隱蔽性


關於侵權主體的界定,一般是存在很大困難的。因爲網絡的虛擬性是侵權者用以保護自身身份的屏障。他們在竊取用戶資訊時可以不留任何痕跡,他們也可以應用先進的技術手段把整個侵犯過程做得無聲無息,甚至他們可以變換不同的身份,所以用戶根本不知道是誰盜用過自己的資訊。即使會留下痕跡,由於網絡的更新速度之快,等到用戶發現被侵權時,“證據早已不復存在”。網絡用戶在透過網絡進行收發email、遠程登入、網上購物、遠程檔案傳輸等活動時,均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他人非法收集個人資訊,並用於非法用途等。整個過程用戶可能渾然不知,甚至在造成侵權結果發生後,用戶仍處於茫然的狀態。


3、侵權後果的嚴重性


由於網絡的易發佈性和傳播性,網絡資訊的發佈具有了更快的傳播速度及更廣的傳播範圍,極其可能造成用戶個人私密資料的泄露,造成重大的物質損失。同時有可能給用戶的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給用戶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4、侵權的空間特定性


侵犯網絡隱私權,其侵犯的客體必須以網絡作爲其載體,有別於現實環境中的隱私侵權。現實環境中的隱私侵權的載體之廣泛,可以是任何人、任何物,但侵犯網絡隱私權所發生的空間是特定的也是唯一的,即網絡。


網絡技術已經發展到網民們幾乎可以隨便的在網絡上人肉到任何一個人的詳細資訊,這種在網絡上隨意侵犯他人隱私權的這種行爲,隨後很有可能會給當事人帶來的是網絡上各種鋪天蓋地的謾罵,可能在被侵犯的人還沒有來得及解釋之前就已經被因爲在網絡暴力中,維護網絡隱私權現在已經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