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怎麼判刑

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怎麼判刑
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怎麼判刑
1、指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的行爲。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國境衛生檢疫的正常管理活動。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是指入境、出境時採取逃避、矇混或者其他手段,不接受國境衛生檢疫機關對人身或者物品的醫學檢查、衛生檢查和必要的衛生處理,以及其他違反應當接受國境衛生檢疫義務的行爲。
2、刑法條文:第三百三十二條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認定條件:
侵犯的客體爲國境衛生檢疫的管理制度;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了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的行爲或該行爲引起了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自然人和單位都可成爲本罪的主體,本罪在主觀方面是過失犯罪。對本罪的認定應注意:
1.有無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的行爲;
2.是否引起檢疫傳染病或者有傳播的嚴重危險;
3.把握本罪與其他有關傳染病防治犯罪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