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能脫離父子關係

怎樣能脫離父子關係
怎樣能脫離父子關係
親生父子關係是無法脫離的,也無法辦理脫離關係的手續。親生父母子女關係是不可以人爲的解除的。
父母子女關係,從法律意義上可以分爲兩種。一種是基於血親關係的,另外一種是基於收養、或者婚姻建立的父母子女關係。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自然血親的父母與子女,是不能斷絕關係的。自然血親的親屬關係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
因爲收養建立的父母子女關係,是可以依法解除的。但是養子女被養父母撫養成年,養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和生活困難時,養子女仍應當給付生活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條: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
但是,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