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陪產假期

湖南陪產假期
陪產假期是幾天
各地假期規定不太一致,按甘肅規定,晚婚晚育的給男方護理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可增加5天。 附 《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條款 第二十五條 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三週歲以上初婚的爲晚婚;已婚婦女晚婚後生育或者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爲晚育。實行晚婚、晚育的夫妻雙方,享受下列優待:   (一)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爲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爲105天,並給男方護理假15天;   (二)農村居民實行晚婚或者晚育的,免去夫妻雙方兩年本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勞務。 第二十七條 育齡夫妻系城鎮居民,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優待與獎勵:   (一)在產假期滿前領證的,女方產假增加 50天,並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