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宅基地不確權

城鎮宅基地不確權
請問城鎮宅基地不確權的情形有哪些
在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過程中,由於歷史原因存在有糾紛的土地或者土地權屬不合法、有爭議等情況的,都不予確權,具體有幾下幾種情況: 1、宅基地不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除繼承和分居立戶外,農戶一戶超過一處以上的; 3、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權屬有爭議尚未處理結束的; 5、農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宅或舊宅納入土地置換項目規劃,未復墾的; 6、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 7、因拆遷或原住宅依法被徵收,已依法進行統一安置或補償的; 8、土地違法違規行爲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 9、經批准後連續兩年未使用的; 10、集體供養的五保戶騰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權利的; 12、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不予確權的情形。 以上是城鎮宅基地不確權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