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仲裁流程怎麼走(一)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有仲裁協議; ②有具體的仲裁請示和事實、理由; ③屬於仲裁委員會受理範圍。 (二)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和相關的證據材料。 仲裁委員會受理後,根據當事人選定(或委託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各方當事人可各自選定一名仲裁員)。 (三)開庭和裁決。 (四)申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