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堤灣土地糾紛

翠堤灣土地糾紛
湖景灣清遠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爲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