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賠償需要哪些證據

申請賠償需要哪些證據
申請賠償需要哪些證據
申請賠償需要的證據如下:
1、就醫治療的票據、病歷本、檢查報告、診斷書等;
2、誤工時間證明、收入狀況證明;
3、交通費、住宿費票據;
4、住院伙食補助費證明;
5、傷殘鑑定報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