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繼承人到場

繼承權繼承人到場
房屋遺囑繼承公證需要其他繼承人到場嗎
  房屋遺囑繼承權公證需要其他繼承人一起到場的。  建設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聯合發出了《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其中第二條規定:遺囑人爲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遺囑人死亡後,遺囑受益人須持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以及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如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後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