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收入所得稅

徵地補償收入所得稅

徵地拆遷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因爲需要參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場價格、政策等,當然,確定補償數額還是和當事人協商確定最好,這樣不會因此產生補償糾紛。一般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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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家徵地補償所得稅的相關法律瞭解。

徵地補償款是不需要繳稅的。
政府徵收集體土地,公司獲得補償,不徵收“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
企業所得稅管理處:企業如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從政府取得的搬遷補償收入應併入應納稅所得稅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具體規定請參閱《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
以上是徵地補償所得稅的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