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教師如何處罰

酒駕教師如何處罰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成爲醉駕。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要是醉駕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話,可以不認爲構成犯罪或者免於刑事處罰。而除了刑事責任外,對於醉酒駕駛的行爲,還需要承擔行政方面的責任,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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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醉駕酒駕會如何處罰

教師醉駕酒駕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處拘役,並處罰金,教師醉駕是會被開除工職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軌規定,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