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做傷殘鑑定要什麼材料

車禍做傷殘鑑定要什麼材料
車禍做傷殘鑑定要什麼材料
進行傷殘鑑定,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身份證(無身份證的帶戶口本)
2、委託鑑定書(律師事務所或交通隊出具)
3、交通事故認定書
4、病歷本、診斷證明、入院記錄、出院總結
5、X光片、CT光片及報告單
6、律師建議受害人在做傷殘鑑定時,最好是在起訴後申請法院委託相關部門進行鑑定,以避免保險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問題,耽誤你的時間,影響你權利的保護。
需注意以下幾項:
1、單位委託的,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個人委託的,應提供本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在鑑定機構需要時,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鑑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戶籍證明;如無法證明的,應提供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鑑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爲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接受傷殘鑑定者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