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申請書範本

行政複議申請書範本
行政複議棄權說明書範本
《行政複議法》第二十一條 行政複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爲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 (一)被申請人認爲需要停止執行的; (二)行政複議機關認爲需要停止執行的; (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複議機關認爲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 (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