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不良責任認定推薦

銀行不良責任認定推薦
什麼是銀行不良資產

銀行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俗稱呆壞賬。銀行發放的貸款不能按預先約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包括貸款到期限未還的貸款、 逾期兩年以上的貸款和需要覈銷的收不回的貸款三種情況,另外還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組合。


銀行對不良資產的劃分經歷了兩個階段:


(一)1998年以前的分類:各銀行業按財政部1988年在金融保險銀行財務制度中的規定,即“四級分類”,俗稱“一逾兩呆”,也就是“逾期”、“呆滯”、“呆賬”。按這種方法提取的貸款損失準備金僅有普通呆賬準備金一種,爲貸款總量的1%。


(二)1998年以後的分類:將資產分爲“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即“五級分類”。1999年7月,央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面推行貸款五級分類工作的通知》,現在通常提取的專項準備金比例爲:關注2%、次級25%、可疑50%、損失100%。後三類爲不良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