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問誰要

誤工費問誰要
證人的車補和誤工費應該問誰拿

法律明確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證人因履行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費用列入司法機關業務經費,由同級政府財政予以保障。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人因履行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費用,應當給予補助。證人作證的補助列入司法機關業務經費,由同級政府財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單位的證人作證,所在單位不得剋扣或者變相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