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違法嗎

飆車違法嗎
飆車違法嗎

是的。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危險駕駛罪”正式實施。“危險駕駛罪”設定了兩種情形:一種是機動車駕駛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俗稱“飆車”;另一種是機動車駕駛人在道路上醉酒駕駛。這意味着飆車和醉酒駕駛不再是一般的交通違法行爲,而是一種犯罪行爲。如果被查實,機動車駕駛人將作爲犯罪嫌疑人被送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審判。危險駕駛罪將由法院量刑,處1至6個月拘役,並處罰金。

危險駕駛罪量刑標準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僞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