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國家賠償

被害人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又稱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由國家對於行使公權利的侵權行爲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的活動。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爲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國家賠償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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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被害人詢問被害人


是指偵查人員依照法定程序向直接遭受犯罪行爲侵害的人就其受害及犯罪嫌疑人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的偵查活動。

詢問被害人適用詢問證人的程序。但是,被害人是刑事訴訟的當事人,與其他證人的訴訟地位不同,因此詢問時,既要看到他是犯罪行爲直接侵害的對象,對犯罪事實和犯罪分子的情況有更多的瞭解,又要考慮到他與案件有利害關係。對被害人的陳述,既要認真聽取,又要注意分析是否合乎情理,有無誇大情節。對於被害人的個人隱私,應當爲其保守祕密。對被害人的人身安全,應採取切實措施予以保障。

由此可見,刑事訴訟法詢問證人的環節是必不可少的,除了詢問證人還會詢問被告人,這是爲了法官可以更好的弄清楚案件的事實,以便做出公正的判決。因此證人在刑事訴訟中通常是必須要出庭的,除非經過法庭允許的極特殊情況可以透過視頻等方式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