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共同訴訟的特點主要表現爲

必要共同訴訟的特點主要表現爲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民營企業融資特點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1、擔保難、貸款難普遍存在
就目前來說,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只能從各級金融機構獲得短期信貸業務,金融機構對其不開放中長期信貸業務,造成中長期信貸業務嚴重供給不足。於是大部分民營中小企業只能將非正式金融作爲補充企業流動資金的主要方式和渠道。如從“儲金會”、“地下錢莊”用高利率獲取借款、依靠拖欠貸款來週轉資金、相互擔保等途徑籌集應急資金。而且,目前信用擔保服務體制,遠遠滿足不了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大面積的擔保需求。
2、股權融資渠道狹窄
銀行信貸相比較,股票證券市場對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開放程度更低,正規的股票債券融資渠道根本滿足不了我國民營經濟的多層次的直接融資需求。雖然證券市場經過十多年的發展,民營企業的身影還爲數不多。絕大部分私營企業與鄉鎮企業融資渠道與方式,主要透過內部股份募集、向職工借債集資、現有職工股東的紅利轉爲股本、發起人與相關企業之間募股等民間渠道籌集中長期投資資金。這種小範圍、非正規的股權融資,規模小、風險大、成本高,而且很難轉讓兌現,股權融資不可靠、不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