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立案前還款

職務侵佔罪立案前還款

一般而言,犯罪行爲的立案審查由公安機關進行,特殊的犯罪例如部分職務類犯罪則可以由檢察院立案。但是,立案審查的地域管轄也不是沒有限制的,那麼職務侵佔原被告在異地在哪立案?今天,小編就爲您整理了如下內容,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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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罪立案前歸還

如果已經立了案,把錢還了,會從輕處罰或者免於處罰,需要罪犯積極配合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八十四條 規定: 職務侵佔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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