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財物立案標準

遺失財物立案標準

法律上面有很多的罪責進行處罰多一點犯罪人員的違法行爲,我們今天就來介紹侵佔罪,侵佔罪是有職務侵佔和財務侵佔之分,不同的侵佔所得到的處罰也是不一樣,本站網小編以下就來介紹遺失物侵佔處罰的相關內容,向讀者們警示不要隨意侵佔遺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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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故意毀壞財物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