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條款有效嗎

霸王條款有效嗎
霸王條款有效嗎
霸王條款,確切地說,不是一個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極強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種情緒化表達。在法學理論中與此相對應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爲重複使用不經雙方協商而預先擬訂條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合同格式條款。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爲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合同條款。格式條款由一方當事人預先制定,並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具有完整性和定型化的特點。相對人雖沒有參與合同的制訂,但對合同的內容只能表示概括的同意或拒絕,而不能修改、變更合同的內容。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從維護公平、保護弱者出發,對格式條款從三個方面予以限制:
(一)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有提示、說明的義務,應當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照對方的要求予以說明;
(二)免除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當事人主要義務、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無效;
(三)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遇到格式合同或者霸王條款,沉默不是解決的辦法,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就要勇敢的提出異議。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