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羈押條件的有什麼

不符合羈押條件的有什麼
不符合條件的婚姻有什麼法律後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這主要包括了四個,上文中小編已經做出了介紹。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婚姻法》中對結婚條件還規定了禁止結婚的條件,主要是禁止近親和患有不適宜結婚疾病的人之間結婚。對於不符合條件的婚姻,一般就會認定爲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