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落戶口流程
新生兒童上戶口要在兒童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部門辦理
(二)辦理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
3.擬入戶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4.計劃生育服務證;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兒童未在外市縣入戶的證明。
(三)辦理方式: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其次帶着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後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