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怎麼判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20%;但同時具有下列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增加基準刑的幅度不得超過30%:(1)入戶盜竊的;
(3)流竄盜竊作案的;
(4)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
(5)盜竊生產資料,未嚴重影響生產的;
(6)動用機動車輛作案的;
(7)爲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而盜竊的;
(1)入戶盜竊的;
(3)流竄盜竊作案的;
(4)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
(5)盜竊生產資料,未嚴重影響生產的;
(6)動用機動車輛作案的;
(7)爲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而盜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