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名下的住房公積金在離婚時能分割嗎

一方名下的住房公積金在離婚時能分割嗎
一方名下的住房公積金在離婚時能分割嗎
是要進行分割。 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的工資收入的一部分,是國家以住房公積金的形式給職工增加的住房工資,歸根到底其屬於職工個人收入。 所以,婚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中是可以進行分割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