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投喂流浪狗的人是該流浪狗的管理人或飼養人嗎

長期投喂流浪狗的人是該流浪狗的管理人或飼養人嗎
長期投喂流浪狗的人是該流浪狗的管理人或飼養人嗎
流浪狗在社會上普遍都能見到,如果是好心人偶爾餵食,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飼養人。但是長期投喂流浪狗,使流浪狗有了較爲穩定的食物來源,並使流浪狗停留在餵養者的區域內活動,事實上與該流浪狗形成了飼養關係,在法律意義上可以界定爲“飼養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