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酌定不起訴的有沒有案底

被酌定不起訴的有沒有案底
被酌定不起訴的有沒有案底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爲的記錄。

一般所稱的“案底”僅僅指犯罪行爲人承擔刑事責任後,相關部門將其定罪的情況記錄檔案的行爲。

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2款規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由此不難看出酌定不訴後,沒有判處刑罰也就不應該有案底一說,酌定不訴也應該告知承辦案件的公安機關記錄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