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債務人未經債權人同意,那欠款來誰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規定: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爲不同意。 債務在轉讓時未經債權人同意,該債務轉讓行爲對債權人並不發生法律效力,該債務依舊由原債務人向債權人進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