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透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爲,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爲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騙婚能認定婚姻無效嗎
1、男女雙方是否自願離婚;
2、對孩子撫養權及孩子撫養費,撫養費數額及如何支付;
4、對於婚後共同財產如何分配;
5、對於共同債權怎麼分配、共同債務如何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