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需要公證

房產繼承需要公證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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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不需要公證了

是的。有遺囑旦粻測救爻嚼詫楔超盲,需要指定繼承人憑遺囑去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無遺囑,需要所有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憑繼承公證書,和死者死亡證明,婚姻證明,房產證,以及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纔可以辦理繼承過戶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