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輕微判多久

交通肇事罪輕微判多久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爲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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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判多久


我國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下列行爲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負全部或主要事故責任;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

(3)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負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額超過30萬元。

2、下列情形可能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

(3)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負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

3、因逃逸導致受害者得不到及時救治死亡的,可能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