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糾紛的管轄權怎麼確定

監護權糾紛的管轄權怎麼確定
監護權糾紛的管轄權怎麼確定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按照我國管轄的一般原則,監護權案件一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不服指定監護或者變更監護關係的案件,可以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條:不服指定監護或者變更監護關係的案件,可以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