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法院方法

投訴法院方法
投訴法院方法
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或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或者投訴。
1、一切執法不公的現象及行爲都可以向檢察院投訴,這正是檢察院的職責所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六條人民檢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對於違法的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控告的權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人的法律責任。
2、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爲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衆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爲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