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級別管轄級別管轄如何劃分的

什麼是級別管轄級別管轄如何劃分的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什麼是級別管轄級別管轄如何劃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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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級別管轄級別管轄如何劃分的
級別管轄是審判管轄的一種,主要是指各級審判機構對不同影響的案件進行分類管轄。劃分方式是: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其他規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
(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
(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條
進階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