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租地建房 房產稅

企業租地建房 房產稅
租地建房拆遷補償

國家收取的叫做土地出讓金,就是一次性繳納70年的地租,一般作爲當地政府的預算外收入,就是領導的小金庫,縣級以上才能夠收取,歸縣或者市財政,國家、省沒有份,村子、區也沒有。


因爲國家是國有土地的所有者,所以,開發商除了對原來的土地使用人進行拆遷補償外,還要支付國家土地出讓金和土地收益金。


按照各地執行不統一,有的地區可以補償,按規定,只補給產權人,承租人只拿一定的搬遷補償費。


有關規定,超過面積有一定平方的優惠價,再超的按臨近樓盤均價,或者是評估價。


綜上所述,租地建房合同到期後房產是歸出租人的。簡單的說,承租人在出租人的地皮上建房子,建好後的房子獲得收益歸承租人,一旦合同過期之後,如果根據物歸原主的道理的話,房子是沒有辦法轉移的,而且承租人也沒辦法將出租人的地還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