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法律後果是什麼呢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法律後果是什麼呢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法律後果是什麼呢
債權人代位權的法律後果如下:
1、經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即予消滅。
2、債權人的債權就代位權行使的結果有優先受償權利。
3、在代位權訴訟中,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4、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應當認定對債權人的債權和債務人的債權均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
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爲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