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多久下發

徵地補償多久下發
徵地補償多久下發
1、一般徵地補償款按照先補償、後徵收的原則應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在簽訂徵收補償協議房屋拆遷合同後發放並在徵收之前補償到位。補償款應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未補償到位的可以拒絕交付土地。
2、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