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借條與欠條差異在哪裏

遼寧借條與欠條差異在哪裏
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1、定義作用不同

借條:在借用關係中債務人向出借人開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贖條”的義務的借款憑證。借條代表的是一種借款合同關係,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給付借款。

欠條:交易過後產生應付賬款的一方(債務人)向債權人開具的證明其欠款事實同時表明開具人有到期“還款贖條”義務的憑證。欠條是對以往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自欠條形成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

2、性質不同

借條:借條證明的是借款/借用關係,強調的是"借"字。

欠條:欠條證明的是雙方之間有債權債務關係,強調的是"欠”,一個結果。

3、產生原因不同

借條:借條是一份簡易的借款/借用合同,它只能因"借"產生。做爲重要證據,本身就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法律效力比較強。

欠條:欠條是一種經濟結算結果,它可以因借貸產生,因買賣產生,因勞務產生,因賠償產生很多原因都能產生欠條,所以它不能證明單純是借貸關係。

4、書寫內容不同

借條:一般包括如下內容:“借條”名稱、借款人名稱、出借人名稱、借款日期、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借款期限、還款日期、利息、借款人簽字蓋章按手印、開具日期等。

欠條:一般包括如下內容:“欠條”名稱、欠款人名稱、被欠款人名稱,欠款事由、欠款日期、欠款金額、還款日期、利息、欠款人簽字蓋章按手印、開具日期等。

5、訴訟時效不同

有約定了還款時間的借條和欠條:有三年的訴訟時效,均從約定還款時間到期後開始計算。

沒有約定還款時間的:

借條:借條從主張還款時開始計算,有三年訴訟時效。三年內再次主張還款時,訴訟時效重新開始計算,產生新的三年訴訟時效,以此計算最長可達到20年。

欠條:欠條從書寫欠條之日算起,只有三年的訴訟時效。

6、法律效力不同

借條:如訴訟時只有借條,只需簡單的陳述借款事實經過即可。

欠條:如訴訟時只有欠條,還需準備欠條產生的原因等相關證據,否則可能敗訴。

對於約定了還款期限的欠條,自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自欠條出具之日起3年內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

對於約定了還款期限的借條,自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但自出具借條之日起超過20年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