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故意被自行車撞,騎車人是否要擔責

受害人故意被自行車撞,騎車人是否要擔責
受害人故意被自行車撞,騎車人是否要擔責
1、受害人故意被自行車撞,騎車人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受害人對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具有故意的,免除加害人的責任,但是有例外的情況,根據通說觀點,若加害人故意侵權,受害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是故意的,只能減輕加害人的責任,而不能完全免除。如果受害人碰瓷,那麼騎車人完全不需要負責。但是如果騎車人本來就想撞他,他故意被車撞,那麼此時騎車人還是需要負責的。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爲人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