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補辦異地需要什麼材料

身份證補辦異地需要什麼材料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異地補辦身份證需要什麼

辦理材料

1、居民申請身份證丟失補領、損壞換領或有效期滿換領,需交驗居民戶口簿、外省居民需提交居住證;

2、換領的應提供原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手裏申請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戶籍地簽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資訊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覈簽發。

3、居住地製作和發放證件: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覈簽發的制證資訊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覈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辦理時限:

40個工作日(不含郵遞時間)

辦理費用:

1、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工本費每證20元

2、郵政速遞費用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