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開庭答辯狀

法院開庭答辯狀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法院離婚答辯狀怎麼寫

你是否同意離婚,要表述自己的意見,同意的話,對孩子撫養、財產分割,表明自己的意見。   如果不同意離婚,表明自己的態度,證明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你可以與對方交流、溝通,如果對方撤訴就可以,之後反思自己的過失,好好過日子。
也可以不寫,不影響法院審理,或寫好開庭再交。
民事訴訟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法院離婚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