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濫用管理公司以及證券職權罪

什麼是濫用管理公司以及證券職權罪
什麼是濫用管理公司以及證券職權罪
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刑法第403條),是指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或者股票、債券發行、上市申請,予以批准或者登記,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