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妻子有合法繼承權嗎

丈夫去世妻子有合法繼承權嗎
丈夫去世妻子有合法繼承權嗎
一、法律規定丈夫去世老婆有繼承權嗎
法律規定丈夫去世老婆有繼承權,男方去世後,遺產沒有進行及時分割,老婆作爲第一順位繼承人,具有合法繼承權。當遺產開始分配時,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有效遺囑或遺贈的撫養協議的,那麼應當按照法定繼承進行繼承。女方作爲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是有權要求分割遺產。應該注意,對於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一般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一半分出爲配偶所有,其餘的作爲被繼承人的遺產。同時,在遺產分割時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二、繼承權怎麼行使
繼承權行使的方式:首先,按照遺贈扶養協議、遺囑、法定繼承的順序形式。然後,法定繼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優於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順序行使,且同一順位的權利份額一般同等,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三、繼承權公證書的辦理流程
1.準備好繼承人的身份證件、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註銷戶口證明、遺產的所有權證明及財產清單等材料
2.向公證處申請繼承權公證;
3.公證處進行審查,審查透過的發給公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八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鑑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